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要求,我公司被列入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青岛力克川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思源路36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铂
联系人:王金铂
联系电话:18963008234
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油漆5.08t/a、稀释剂1.58t/a。
公司年产能力:年生产30000台(套)液压驱动装置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P1:VOCs排放浓度2.16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1.90mg/m3;甲苯排放浓度0.190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7.7mg/m3;臭气浓度54(无量纲)
执行标准: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VOCs、二甲苯、甲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油漆桶。处置情况:暂存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