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青岛丛林实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内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惠安路17号
建设单位:青岛丛林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日15日
联系人:刘工
邮箱:6494989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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