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金盾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路加油站
金盾深圳路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盾深圳路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深圳路170号
建设单位:青岛金盾控股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路加油站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史工
邮箱:73658741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