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方圆集团海阳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内含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方圆集团海阳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园路8号
建设单位:方圆集团海阳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日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邮箱:41261859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