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项目验收项目公示

栏目: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沥青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内含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泉大三路9号

建设单位:青岛冠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日~2022年4日28日

联系人:王工

邮箱:42095108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